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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0条中的“情节特别严重”如何界定?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6日 来源:阳泉刑事辩护律师
[导读]:刑法第230条涉及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其中的“情节特别严重”是一个重要的量刑标准,但具体界定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

刑法第230条中的“情节特别严重”如何界定?

在刑法中,“情节特别严重”通常是指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极大,或者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等因素。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多次过失致人死亡,或者在明知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情况下仍疏忽大意,或者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等。此外,被害人的特殊身份,如未成年人、孕妇、老人等,也可能被视为情节特别严重。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0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就是指超过一般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需要在法定刑期的上限,即七年以上进行量刑。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主体身份的不同,前者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后者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界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关键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主体身份:行为人必须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

2. 利用职务便利:行为人必须利用了其在职务上的权力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3. 索取或收受财物:行为人有主动索取财物或者被动接受财物的行为。

4. 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人需为行贿人谋取了实际的利益或者承诺谋取利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相关内容:“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标准进行了明确,例如,数额较大一般指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数额巨大一般指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以上是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回答,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法规的具体适用来判断。

界定“情节特别严重”需要结合个案的具体事实,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后果、犯罪人的主观状态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和判例,来确定是否构成“情节特别严重”每个案件的处理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确保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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