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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辩护?拒绝指定辩护的后果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7日 来源:阳泉刑事辩护律师
[导读]:   陈富荣律师,阳泉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山西至一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

  陈富荣律师,阳泉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山西至一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哪些人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辩护?

哪些人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辩护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辩护: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盲、聋、哑情形之一;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二百六十七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他既不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从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辩护人的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拒绝指定辩护的后果是什么

拒绝辩护的条件,依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此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通过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规定,出现下列情况时,律师可以拒绝辩护、代理: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并且已经合理催告的;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其他合法缘由。

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合议庭应当准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合议庭应当宣布案件延期审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法院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

被告人拒绝辩护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合议庭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如果被告人是成年人,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如果被告人是依法必须指定辩护人的,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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